2020淘宝直播规则也有了新的变更,此次变更将消费者体验指标加入,将直播关联订单商品的消费者反馈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比如商品品质、售后维权、卖家服务、物流服务等指标。此次规则变更于2019年12月2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01月01日正式生效。
第二十二条 发布内容平台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定义】发布阿里创作平台、淘宝直播平台、阿里妈妈等平台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违规行为纠正】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起每次扣A6;
(二)情节严重,每次扣B6;
(三)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12。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第二十三条 提供虚假凭证
【定义】创作者为牟取利益向淘宝平台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入驻申请、活动报名、违规申诉等环节向平台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
【违规行为纠正】收回或追缴创作者通过提供虚假凭证获得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每次扣A12;
(二)情节严重,每次扣B48。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骚扰他人
【定义】创作者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限制内容发布24小时;
(二)情节一般,每次扣A12分;
(二)情节严重,每次扣B48分。
第二十五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定义】创作者发布的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每次扣A3;
(二)情节一般,每次扣A12;
(三)情节严重,每次扣B24;
(四)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48。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 虚假交易
【定义】创作者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排位名次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不结算交易推广费、限制内容展示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每次扣A6;
(二)情节一般,每次扣A12;
(三)情节严重,每次扣A48;
(四)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48。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 描述不当
【定义】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淘宝平台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由于创作者描述问题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含以下情形:
(一)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淘宝平台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与创作者描述不相符,且创作者描述与卖家的商品信息描述不一致;
(二)卖家描述的商品信息明示了商品瑕疵但创作者未进行披露。
【违规行为纠正】拉停直播、删除违规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每次扣A3;
(二)情节一般,每次扣A6;
(三)情节严重,每次扣B12;
(三)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B48。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图文与短视频内容发布、限制直播内容发布、清退创作者身份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违背承诺
【定义】创作者未按约定或淘宝平台规定向平台履约或向会员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创作者须按约定及淘宝平台规定向会员履行承诺。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每次扣A6;
(二)情节严重,每次扣A12;
同时淘宝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等措施。
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和违规处理外,淘宝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中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滥发信息
【定义】指创作者未按《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要求发布信息,妨害买家权益或平台秩序的行为。包含发布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信息要素不一致、信息重复。
【违规行为纠正】限制内容展示、删除违规内容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A2至A12,同时采取限制内容展示、拉停直播、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发布等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生效时间】
本规则于2020年01月01日首次生效。
附录一:定义
限制内容展示:指取消图文、短视频的公域展示权利或取消直播内容的浮现权;
拉停直播:指拉停正在进行中的直播。
删除违规内容:删除违规的图文、短视频、直播内容,在删除后将不在主页、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限制图文与短视频内容发布:指限制创作者使用图文与短视频内容发布服务。
限制直播内容发布:指限制创作者使用直播服务。
清退创作者身份:指清退创作者身份,且不允许再入驻阿里创作平台或淘宝直播平台。创作者被执行账户清退措施,则自清退之日起,通过阿里创作平台(不含阿里V任务平台)尚未结算的推广费,均不再向达人进行付结算。
限制参加内容营销活动:指限制创作者参加阿里平台发起的内容营销活动。
限制内容发布:指限制图文与短视频内容发布、限制直播内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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