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订购符合条件的服务并设置商品后,便可在商品详情页和搜索页面展示相应的服务标识,并且必须按要求提供服务。该规定已于2023年11月16日公布,并将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实施。
买家购买的商品会配送到他们的门口,这就是“送货上门”服务。
卖家委托淘宝网合作的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按照规范要求,提供上门送货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
服务商已开放的区域内,我们将为买家提供商品配送上门服务,以确保商品在正常可使用状态前送达。具体的服务范围以买家在“确认订单信息”页面填写详细收货地址后所展示的信息为准。
上门认定标准包括三种情况:本人签收,即服务商将包裹送至配送订单所载的收件地址,并由订单记录的收件人本人签收;他人代签收,即服务商将包裹送至配送订单所载的收件地址,并由订单记录的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签收;以及部分指定位置,如家门口、前台等,即服务商根据收件人要求联系后将包裹送至指定位置。
卖家需满足店铺状态正常、默认发货地址在服务商覆盖区域、保证金充足、选择推荐服务商等条件,方可将特定开放类目的商品纳入“送货上门”服务。
如果用户选择退出服务,那么服务商必须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继续履行已产生的订单中的相应服务承诺。
具备送货上门服务的商品将展示相应标志,如果买家的默认收货地址位于服务范围内。
买家在签收或代取件7天内进行投诉,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卖家或服务商超时未提供或未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一旦投诉成立,卖家或服务商须向买家每个服务单赔付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