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果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而遭受损害,依法有权要求经营者或生产者赔偿损失。
生产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时,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优先进行赔付,不得推卸责任。如果属于生产者责任范畴,经营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作为经营者的责任之一,生产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寻求追偿。 如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经营者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获得赔偿以弥补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
对于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情况,将其提高至一千元。
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请保留购买食品时的消费小票、现场照片和有问题的食品等证据。
依照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生产经营者在接到消费者索赔要求时,必须实行首负责任制,优先进行赔偿,不能推诿。
除了索赔损失外,如果生产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明知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有权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按电话提示完成食品安全事件的投诉举报。
12315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电话,如果您需要投诉或举报,可以拨打此号码。在接通电话后,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回答问题,真实地陈述投诉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并提供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