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近期召开了专门会议,旨在动员和部署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针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以明确近期在化妆品领域巩固和提升药品安全的重点工作。
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的规定,平台已针对国家相关要求制定了以下化妆品资质管控要求:
要求进行管控
请确保您在发布化妆品时填写正确的“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并核对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一致。
请您查阅本通知的FAQ部分,以获取有关编码报错的相关问题解答。
请在商品的第四张主图上展示完整的化妆品中文标签信息,确保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清晰可见,这是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化妆品标签信息展示要求而提出的。
产品展示页面应当显著地以文字形式展示产品名称和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自我审查的重点】
使用“一号多名称”的方式来适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和备案编号。
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与已注册或备案产品名称不同的其他名称,或者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是产品名称的文字,从而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名称产生了误解。
2、在注册证号和备案编号中采用“一号多商标”的方式。
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在产品标签上使用了除注册商标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被视为商标的标识而误解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主体。这种行为违反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的规定。
化妆品注册证号和备案编号被多个主体共同使用,违法在产品标签上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词语,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产生误解。
自2023年7月3日起,时间管控政策将生效。
处理的原则
对在售的化妆品,平台将依据管控要求进行巡查。如果发现未按规定填写或展示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商品,平台将对其采取下架、删除或扣分等处理措施。
在您重新发布商品之前,请先将出售的化妆品下架并修改证号,确保与产品一致。
如何进行整改呢?
在您重新发布商品之前,请先将化妆品下架并进行修改,确保填写的证号与产品一致。
在重新编辑您发布的化妆品商品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属性项。
编辑宝贝属性时,若您的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请务必选择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为“是”,并填写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
如果您销售的产品是套装类产品,应当在"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属性中填写主要商品的证号信息,其他商品的证号信息可以在商品页面上展示。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化妆品组合的套装,应填写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证号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为什么我填写了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却收到了无效的提示?
请先确认您填写的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是否有效。
请检查商品百科中是否包含该词条,如果搜索结果为空,就需要在商品百科上添加详细的编码信息。
请访问以下链接创建百科条目:https://baike.taobao.com/create.htm?spm=a1z1w.3055053.0.0.xnhjUu&fr=
创建百科词条的步骤是:首先点击创建词条,然后选择适当的模版,包括国产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接着完善内容并提交,最后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