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药品管理体制外,美国完善的医保制度也是推动美国医药电商发展的主要动力。美国公民线上、线下药品消费都可以通过医保支付,特别是在2010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签署颁布了《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PPACA), 该法案是由美国政府主导的,旨在增加美国人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以及降低美国的医疗费用。该法案允许个人和小企业在政府的医疗保险市场为个人、家庭和企业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并且为中低收入的个人和家庭提供保险购买补助,确保每个公民都能获得政府的医疗保障。平价医疗法案的颁布意味着居民的药品消费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报销保障。
3、通过药品管理改革、医保制度创新、完善药品配送体系来推动医药电商的发展
而目前我国医药电商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有如下3方面原因:
(1)我国药品管理主要由政府主导,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的采购中占比在70%以上,药品的消费主要通过患者到医院就医拿药实现。同时,政策规定网上禁止向个人销售处方药,而处方药占整个医药市场规模的85%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医药电商的销售规模。因此,药品管理需要破除行政垄断,提高药品市场化水平。
(2)医保支付制度的不完善,线上消费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医保统筹账不能用于零售端支付。未来,医保支付需要将线上药品消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药品配送时滞问题,由于网购药品配送需要时间,对于急性病用药,患者更倾向于到线下药店购买,如何提高药品配送时效成为医药电商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医药电商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虽然,我国医药电商的发展存在制约因素,但是,从近年医药电商的市场规模变化看,过去6年医药电商销售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5.5%,医药电商占药品终端市场的比例年均复合增长率也高达37.6%,这意味着我国医药电商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从首家网上药店试水到现在,我国医药电商经历了探索期、启动期、成长期3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发展期。
1、探索期:配套政策缺失,医药电商昙花一现
1998年,国内还没有出台医药电商相关政策时,出现了首家网上药店“上海第一医药”。但随后在1999年12月28日,CFDA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上海第一医药被迫关闭。在以后长达14年的时间里,国内没有出现网上药店。
2、启动期: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出台,医药电商获得准生证
2004年7月8日,CFDA颁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允许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活动。在2005年9月29日,CFDA 又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网售非处方药。上述两项政策的发布给予了医药电商的合法地位,京卫大药房获得国内第一张医药电商牌照,标志着医药电商开始进入药品零售领域。截止到2012年,我国共有48家网上药店。
3、成长期:数量增长较快,商业模式仍在探索
2012年,天猫医药馆正式上线,作为天猫旗下专业的医药购物频道,汇集了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品牌保健品、传统滋补品等网购服务项目,搭建起了医药电商的标准化模板,为其他医药电商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在2013年,网上药店数量陡增到134家,同比增长约3倍,诞生了七乐康、1药网、开心人等一大批知名医药电商。2014年5月28日,CFDA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互联网企业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推动大量药品企业进入电商领域。在2012—2015年3年间,我国共诞生了345家网上药店,虽然,该阶段网上药店数量增速较快,但大部分药店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还在不断的探索,我国医药电商尚处于成长期。
4、发展期:政策逐步完善,产业格局基本成型
在经历过启动期和成长期后,在2016年后,医药电商企业的商业模式已经成型:以1药网、健客、阿里健康大药房、京东大药房为代表的B2C模式,以益药购、九州通网、我的医药网、未名企鹅、药师帮为代表的B2B模式,以快方送药、药到家为代表的O2O模式。我国医药电商的产业格局已经形成,在各自细分领域都出现了一批代表性企业。2016年,我国网上药店数量已经达到678家,同比增加72.5%,医药电商进入了快速发展期。